发布文号: 宁市委办[2006]4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繁荣我市农村电影市场,有效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切实发挥电影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电影放映“2131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的认识
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对满足农民文化生活需求,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把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计划,依照“政府推动、财政扶持、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农村电影发展思路,切实推进“2131工程”的全面实施。市、县两级农村电影“2131工程”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并建立由宣传、文体、发改、财政、广电和共青团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推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明确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目标任务
我市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目标是:2008年前,全市基本实现一月一村放映一场电影,在这个基础上,基本实现向数字化高质量放映过渡、向室内放映过渡、向低价有偿放映过渡。为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必须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好行政村每月(每年)放映场次的测算,明确放映目标任务,积极筹集资金,组建乡镇电影放映队伍,加强人员队伍培训。
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