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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以来,我委先后制定了《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法》和《改装类客车企业申请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通知》等多项管理规定。其中部分内容需要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核,为使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加强廉政建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特建立车辆生产准入现场考核工作廉政信息反馈制度。请各企业在考核组现场考核工作完成后,尽快将《车辆生产准入现场考核工作廉政信息反馈单》(见附件)填妥,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至我委产业政策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收信人:国家发展改革委 产业政策司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车辆生产准入现场考核工作廉政信息反馈单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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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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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进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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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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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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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馈赠或 变相低价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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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借机游山玩水 并由企业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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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有偿咨询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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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