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境外企业有关事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2 生效日期: 2006-12-22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合批〔2006〕1007号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关于申请变更“莫斯科中国友谊保税加工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证书有关事项的请示》(中商集团办(2006)1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境外企业名称由“莫斯科中国友谊保税加工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保税加工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该境外企业的投资主体由“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和“浙江丝特朗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双方合资变更为“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独资,投资总额由2900万美元减少为470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