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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举办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6 生效日期: 2006-12-26
发布部门: 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发布文号: 职评考字〔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
  2006年10月,我中心印发了《关于举办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的通知》(职评考函(2006)55号),举办了12期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以下简称实操考官)培训班,共有590名学员获得了实操考官证书。
  部分省市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反映现有的实操考官数量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经研究,我们将在2007年第一季度再举办6期实操考官培训班(各期考官培训班时间表附后),培训地点、内容、费用和联系方式不变。请你们根据实操考点考官配备数量的要求,做好本地区实操考官学员的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各期考官培训班时间表
期次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备注
1 2007年1月5日 1月6日—1月10日
2 2007年1月10日 1月11日—1月15日
3 2007年1月15日 1月16日—1月20日
4 2007年1月20日 1月21日—1月25日
5 2007年1月25日 1月26日—1月30日
6 2007年1月30日 1月31日—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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