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5]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群山(副省长)
副组长:吴跃(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何刚(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局长)
张仕和(省煤管局副局长)
成员:陈富庆(贵州煤监局副局长)
付京(省西电办副主任)
薛宝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黄汉金(省监察厅副厅长)
麻少玉(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程洪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殷明华(省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何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富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是:领导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组织瓦斯治理督导组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部署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定各煤矿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煤矿安全技改扶持资金项目,审定省财政列支的重点煤矿安全技改扶持资金项目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