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5]28号
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濮阳、商丘、周口、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局制定的《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划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划方案
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800个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现根据水质化验结果和各地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污染区饮水现状
淮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主要集中在沙颖河、贾鲁河、黑泥河、涡河、惠济河、洪河、包浍河等河道两岸,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主要集中在卫河、共产主义渠两岸。上述河段地表水水质均超V类,水体已全部丧失使用功能。地下水水质污染较重,沿河村庄目前使用的饮水井水质大多数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造成目前淮河、海河流域一些沿河村庄群众生活用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严重污染的河流侧渗,二是因污水灌溉造成土壤中有害成分大量增加,三是地球化学原生形成的有害物质。此外,一些村庄的粪便垃圾随意堆放等不良卫生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
二、工程规划
范围确定原则:受到严重污染的跨市河流,水质超V类;临近河流浅层地下水受到污染,经化验不能饮用;群众要求迫切,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性高。
工程安排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分批实施,将具体工程落实到村。
工程形式确定原则:根据各地自然地理、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供水人口、供水规模和需水量的要求,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因地制宜,兼顾长远,经济实用。距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通过已有水厂的改建、扩建,延伸供水管线发展自来水。凡通过水处理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的,使用水处理设施。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方,先建公共供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
本规划涉及淮河、海河流域的9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800个村庄,水源工程规划总投资2.4亿元,其中省财政投资1.2亿元,有关省辖市配套1.2亿元。计划分两期实施,2005年完成任务的2/3,解决540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需省、市投资1.6亿元;2006年解决260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需省、市投资0.8亿元。
三、建设标准
1.水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所抽取的深层地下水,或经过净化设备处理的饮用水,经国家计量认证的水环境监测中心化验认定,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规定。
2.水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计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畜禽饲养用水、庭院经济用水等。根据我省实际,综合核定为30-50升、人.日。
3.方便程度。有条件的,尽量实行供水到户。人工到集中供水点取水的,居民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规划选择水源时,力求做到水源可靠,水质良好,水处理难度低,又便于施工和管理。水源规划和工程建设以近期为主,并兼顾长远。对所有供水水源,划定保护范围加以保护。
四、组织领导
省水利厅指定5位厅领导分包市、县进行督导,并抽派25名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进驻有关市、县,进行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类型、工程质量、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省直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省财政厅要及时拨付省级建设资金,抓好市、县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省环保局要抓好河流污染源的治理,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的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污染。省卫生厅要协助地方做好水质中有害物质的调查监测,为水利等有
关部门安排改水工程计划提供必要的依据。
有关市、县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一件大事,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并指定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每一处饮水工程,层层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实行市领导包县(市),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工程,分包领导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负总责。要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凡因组织领导不力出现工程质量、资金挪用等问题,以及不能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下达的规划方案,编制工程实施计划,招标选择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监理,统一采购工程建设所需料物,定期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
五、工程建设
1.工程类型。本次规划的工程为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工程,由于目前这些地方附近已无清洁水源可用,远距离引水成本过高,群众难以承受,所以原则上采取打井工程,必要时,辅以水质处理设施,井深及解决形式应从长远考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具体工程类型由市、县水利部门根据各村水源情况择优选定,并汇总报省水利厅备案。个别通过打深井而氟、砷等有害物质仍超标的地方,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研究确定既切合实际又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凡通过打浅井和水处理能够解决的,尽量使用水处理设施,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达标的洁净水。
2.供水方式。主要采取3种形式:村庄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联村集中供水,发挥规模效益;集镇近郊在原有水厂辐射范围内的村庄,采取管网辐射供水的办法加以解决;位置比较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打井、建集中供水点方式,实行定点供水。
3.水质检测。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由供水单位负责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和化验,确保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4.工程建设。工程实施由有关县(市)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在规划设计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工程类型、供水形式、入户管网筹资方式等要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对打井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严格资质审查,打井队应具备甲级资质,确保工程质量。对机泵、设备、管材等主要工程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并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
六、工程建设资金
1.资金分配。鉴于污染的区域和污染程度存在差异,各地财政投资能力以及受污染影响的村庄数量不同,依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县。
2.省级资金补助原则。根据河道污染
影响情况和沿河上下游的关系确定省级补助资金,上游市、县补助比例少一些,下游市、县多一些;根据地方财力情况确定省、市投资比例,市级财力相对较强的省补助比例少一些,市级财力相对较弱的省补助比例多一些;根据工程规模确定补助比例,水源工程投资大的省补助适当多一些,水源工程投资小的省补助适当少一些;根据受污染区村庄的多少确定投资比例,村庄多的地方省补助比例高一些,村庄少的地方省补助比例低一些。按照上述原则,省、市的投资比例分别为:郑州、新乡、安阳3:7;濮阳、鹤壁5:5;驻马店、商丘、开封6:4;周口7:3。
根据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市投资用于水源工程建设,主要是打井、机电设备配套或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建设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八户管网费用由群众负担。
3.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和工程材料实行政府采购,报账提款,集中支付。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市负责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效益。
七、工程验收
为确保污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长期发挥效益,必须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井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机井技术规范》(SL255-2000),水量满足需要。
2.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二级及二级以上水质要求。水源选择和处理条件受限制的地区,可放宽到三级。
3.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工取水的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工取水的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4.保证率(包括水质、水量和方便程度):二十年一遇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十年一通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5.验收资料:工程设计、批复、资金拨付文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工作总结、水质化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市、县初验报告、当地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请验报告。
6.验收方式:验收采用'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县逐村验收并向省报请验报告,由省进行抽查验收。
7.验收安排:验收组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由省水利厅牵头,各部门派人组成验收小组,分组进行抽查验收。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进展分阶段安排。
工程完工后,由有关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竣工验收材料,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八、工程运行管理
为管好用好农村饮水工程,有关市、县水利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豫水农[2004]8号)的要求,加强工程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护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合理核定水价,实行按方计量,全成本收费,同时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供水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计划表
区域 劣V类河流流经村在数 水源投资(万元) 其中省投资(万元) 其中市投资(万元) 省:市投资比例
郑州市 22 625 188 437 357
开封市 30 930 558 372 6:4
安阳市 33 935 281 654 3:7
鹤壁市 42 1224 612 612 5:5
新乡市 55 1550 465 1085 3:7
淮阳市 19 570 285 285 5:5
商丘市 29 956 574 382 6:4
周口市 211 6330 4431 1899 7:3
驻马店市 99 2880 1728 1152 6:4
合计 540 16000 9122 6878
附件2:2005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庄名单
市、县 村数 建设村名(或内容) 水源工程投资(万元) 省投资(万元) 市投资(万元)
全省 540 16000 9122 6878
郑州市 22 625 188 437
中牟县 22 韩寺乡:大李庄、东营、时寨、黄店;刘集乡:大吴、岗吴、王安、岗赵、小冉庄、贺庄;大孟乡:冯庄、余庄、后邱堂、苏庄、王林庄、大衡庄;官渡镇:前任、周庄、宋庄、段庄;郑庵镇:刘汽铛村;城关镇:谷堆刘。 625 188 437
开封市 30 930 558 372
开封县 7 汪屯乡:汪屯;陈留镇:陈留、府里庄;仇楼乡:王庄、毕桥、校尉营;兴隆乡:二里砦。 217 130 87
杞县 8 平城乡:罗寨、于砦、慈母岗;葛岗镇:周砦、英庄、赵楼;裴村店乡:宋湾、谢王庄。 248 149 99
尉氏县 15 庄头镇:于家、后曹、田家、高寨;邢庄乡:曲楼、马庄、韩庄;十八里乡:东刘庄、后驻厢、西水坡、马庄;小陈乡:小齐、前马立厢、后马立厢;水坡乡:西水坡。 465 280 185
濮阳市 19 570 285 285
清丰县 4 阳邵乡:南留固、曹庄、潮汪、滩上。 120 60 60
南乐县 15 梁村乡:东郭村、孙村、申庄、邵庄村、吴家庄、玉皇庙、前翟村、袁庄、西崇睦、梁村、后翟村;寺庄乡:小翟、减场店、大北张;元村镇:元村。 450 225 225
商丘市 28 956 574 382
虞城县 9 沙集乡:吴楼、岗叉楼、贺桥、吴洪口;界沟乡:牛桥、王楼、绍胡同、王桥、吕楼。 307 184 123
永城市 6 卧龙乡:石桥;裴桥乡:张湾、胡小寨、梁堰;新桥乡:蒋庄;马桥乡:大田楼。 205 123 82
柘城县 5 平安乡:后王堂;李原乡:小古庄、阎口;邵园乡:关桥、郑寨。 171 103 68
睢县 8 尚屯乡:回示铺、尚店、郭屯、芦庄;白庙乡:李口、赵河口;平岗镇:大常庄;榆厢乡:杜公集。 273 164 109
驻马店市 99 2880 1728 152
西平县 44 杨庄乡:洪杨、马楼、后马楼;专探乡:前 姚、双庙、樊在、杨庄、王兰在、水泉汪、于庄;谭店乡:王吉白、桂李、周范、武庄、周庄、王海;吕店乡:洪村铺、邵庄、吕店、焦湾、张于庄、烟墩、邵湾、李寨、兰农赵、董桥、后赵;环城乡:道庄、郝庄;盆尧乡:莲花池、油坊陈、大召;芦庙乡:老庄、郭庄;五沟营乡:袁庄、北街;柏城镇:小石庄、杨庄、东吕;师灵镇:王寨、蒋渡口;二朗乡:焦店、刘店;农场乡:刘店; 1280 767 513
上蔡县 20 华破镇:王桥;西洪乡:宋庄、寇庄;东洪乡:南湾徐、栗庄、李楼;搭桥乡:黄泥桥、申搂、孟赵;珠湖镇:后朱庄、曹寨、袁庄寨、谢庄、岳洼、苏庄、姚楼、小刘庄、均张;党店镇:湾刘、新田村。 582 349 233
平舆县 13 后刘乡:前赵搂、寺耳埠口、葛庄;射桥乡徐庄、下三湾;玉皇庙乡:磨扇埠口;杨埠 镇:后古刘;双庙乡:邢营、小南庄;庙湾镇:赵魏庄、郭湾、荣花树;东皇庙:冯庄。: 378 227 151
新蔡县 10 李桥镇:常湾、宋营、张庄、东单庄、湾枣树、大王庄;十里铺乡:黄店、平铺、宋搂;栎城乡:张庙。 291 175 116
驿城区 12 水屯乡:大郭庄、孟庄、大刘庄、岗上、新李庄、娄庄、余家、姜桥、乔庙、雷寨;古城乡:东新村、小任庄 349 210 139
新乡市 55 1550 465 1085
新乡县 13 合河乡:朱小郭、贾桥、大里、田小郭、崔小郭、郭小郭、前村、北陈庄、后村、潘屯、范岭、都小郭、安庄。 366 109 257
卫滨区 3 平原乡:西水东、东水东、水南。 85 26 59
卫辉市 39 孙杏村乡:王奎屯、东曲里、汲城、杨大屯、西藏在;倪湾乡:王庄、纪庄、毛楼、孙坡、昊坡、邵庄;唐庄乡:姚庄、南社;汲水镇:李粮屯;上乐村镇:红天、东板桥、后天平、船刘庄、武庄、李庄、西沿、皇甫、小河口、宋村、曲律、左庄、南坡、西板桥、刘板桥、原板桥;城郊乡:下园、唐岗、东马头、司湾;顿坊店乡:清水河、下马营、牛厂、前稻香;牧野乡:西曲里。 1099 330 769
鹤壁市 43 1224 612 612
浚县 34 新镇镇:牛四马湖、东双鹅头、西双鹅头、西皮、张司南、高司南、和司南、前营、长屯、官庄;白寺乡:白寺、东许庄、胡庄、大郭庄、李庄、王庄、张堤;屯子镇:北赵庄、周村、耿庄、码头、任寺南、大赵村、牛李庄、于寺南、东郭村、牛在、瓦岗、南高庄、西宋庄、八里庄、于林、秦李庄;小河镇:后同山 970 485 485
市、县 村数 建设村名(或内容) 水源工程投资 省投资 市投资
淇县 9 西岗乡:皇王庙;北阳镇:水屯、史庄、南史在、良相、东裴屯、藏口、大李庄、原庄。 254 127 127
安阳市 33 935 281 654
汤阴县 3 五陵镇:瓦查、东小章、南小章。
内黄县 30 二安乡:马头、韩铺、新魏湾、前魏湾、北徐、后王、后魏湾、车赵;高堤乡:草坡、南高堤、郑庄、南寨、冉村、祝庄、西元村、东元村、王营、西渡村;马上乡:南某村、北菜村、张固;豆公乡:元村、渡村;东庄镇:马固;石盘屯乡:南杨村、桑庄;楚旺镇:王庄;张龙乡:范羊、南羊坞、北羊坞。 85 26 59 850 255 595
周口市 211 6330 4431 1899
太康县 11 马厂乡:双庙周村、欧庄、林洼、聂楼、黄庄;高贤乡:前程村;城郊乡:高桥村,七里河村;清集乡:高桥村;城关乡:牛庄,王集乡焦堂村。 330 231 99
鹿邑县 16 玄武镇:王桥、孟庄、时口;城郊乡:小洪洼、刘庄;涡化乡;冯桥、丁亮、算李庄;杨湖口乡:李八桥、大盛;穆店乡:宋新、小薛、牛店;贾滩乡:郑台;太清宫镇:陈楼、曼庄。 480 336 144 西华县 25 纸坊镇:西瓦屋赵;逍遥镇:固东、固西、周庄、刘寨;西夏亭镇:张百楼、刘老家、孔寨、东孙在、王金庄、范庄、朱湾、李湾;红花镇:纪庄、宁在、郑庄;大王庄乡:粟楼岗、李庄;聂难镇:关帝庙、牛岗;皮营乡:水牛朱、后周楼、西冯营;艾岗乡:纸房、新桥。 750 525 225
扶沟县 31 韭园镇:杜坟、曹台、里村、庙头寨、南良许、西曹庄;城关镇:花园、马家场、郑关、七里并、后张、赵沟;曹李乡:黄家、摆渡口、北王家、马家;练寺乡:袁庄、河套、靳庄、周寨、秦沟、郭寨;大李庄乡:中营、何家寨、高河套、任庄;汴岗乡:车前张、宋桥、杨桥、李庄、彭头。 930 651 279
商水县 8 李埠口乡:苑老家、王牌坊、前苑营、小杨楼;黄寨镇:郑埠口、童岗、王潭、谢庄。 240 168 72
项城市 55 城郊乡:潘庄、李洼、刘家、后高营、尚关、张寨、付营、孔营、袁桥、王沟村、付马闸、赵营、武庄、邝花园、蛤蟆寨、任营;郑郭乡:师寨、张堂、聂寨、杨楼、王集、赵桥、孙营、大牛营、王井、任庄孟营、胡楼、张营、于埝、朱营、郑郭、前时、北街、高营;水寨镇:刘(堂)营、南郊、西郊、西关、北关、沙河、胡营、(东)张营;新桥镇:李楼、马庄、蒋楼、张橛庄;付集乡:于寨、崔小庄;三店乡:夏寨村、引倬刘村、蛮张庄、夏庄村;李寨镇:董桥村;孙后镇:霍坡村。 1650 1155 495
沈丘县 47 新安集镇:下溜、三大夫营、大李庄、崔寨、新东、西李庄、新西、张楼、贾楼;北郊乡:尤庄、李安庄、王寨、张庄、李营、高门、东孙楼村;石槽乡:蒋寨、孙营、龚寨、赵庆、大王营、陈口村、西寨、于营、董营、腰庄、东寨;周营乡:赵寨、盂寨村、大李口、孔营、郭寨、刘集、欧营;纸店镇:纸东、纸西;付井乡:(北)王营、小周在、孙小楼、马堂;老城镇:刘埠口;刘湾乡:刘湾、杜营;城关镇:晏庄;槐店镇:刘楼、小王楼;大邢庄乡:陈埠口。 1410 987 423
淮阳县 18 新站镇:牛寨、勒湾、新站、田埠口、阎庄;豆门乡:三合庄、马营、范庄、贾营、夏刘营、张高、马楼、刘寨、肖庄、孙营;城关镇:东关马庄、北关村;朱集乡:时集。 540 378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