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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4-03 生效日期: 1989-06-27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计量)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去年九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部置了对市场商品计量检查的工作,各级计量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密切配合,对市场商品计量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国营商业单位好于集体商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国营商业单位的计量器具合格率在90%以上,商品计量合格率在80%以上;集贸市场和个体摊点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率较低,不到70%,定量包装商品短斤少两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今年要继续强化对集贸市场、个体摊点计量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计量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密切配合,把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内容来抓,重点检查集贸市场、个体摊点的计量器具以及定量包装商品。重大节日要突出检查和日常的监督检查相结合,以日常检查为主。

  二、集贸市场使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章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集贸市场公平秤要加强管理。

  三、为完成国务院规定的1990年废除市制计量器具的任务,各地要检查法定计量单位的贯彻情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市制秤、尺、量提的改制工作。

  四、加强社会监督向消费者宣传计量器具的使用知识,现场揭露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不法行为,或举办小型实例展览,加强法制教育。
  为使消费者在购物中能直接看到称量,各地可向商店,集贸市场和个体摊点推广使用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双面字盘弹簧秤。

  五、对市场商品计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不再另发文,请各地按技监局量发(88)087号文的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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