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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第二批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8 生效日期: 2000-01-28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0]62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开发区物价办、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
  我局于1月29日发出了“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第二批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渝价[2000]38号)文,决定自2000年2月1日起降低替硝唑等部分药品在我市的销售价格,经查,个别品种价格和规格有误,现予以更正,请按更正后的价格执行(具体价格见附表)。
  附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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