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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5-17 生效日期: 1993-05-17
发布部门: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是我们党、政府、军队和我国各族人民的优良传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搞好教育系统的双拥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大报告,深入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双拥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把双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稳定与发展的战略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在组织制度上予以完善,保障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好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爱国拥军意识。

  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解决好部队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年内,各地要对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各方面的经验,加强引导,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军民共建活动,促进部队建设和学校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通过共建,把部队的好思想、好纪律、好作风学过来,以利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自己智力拥军的优势和便利条件,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帮助部队干部、战士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质。大、中专院校应尽力扶持部队发展生产,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教育训练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军民共建活动,使双拥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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