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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生物医学材料和制品管理的补充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3-05-20 生效日期: 1993-05-20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我部曾于去年10月以卫药发(1992)第45号发出“关于加强生物医学材料和制品管理的通知”,就生物医学材料和制品的技术审核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鉴于近年来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具(以下简称一次性医疗器具)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其质量直接影响病人的安全和健康,而该类产品在生产、销售和医疗单位采购、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为确保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现就上述通知做如下补充:
  自文到之日起,除对人工心脏瓣膜等5种产品进行技术审核外,增加对一次性医疗器具进行技术审核。
  自1993年10月1日起,未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技术审核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单位不得使用。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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