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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时停止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的资格、责令进行自检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6-01 生效日期: 1993-06-01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你所为企业出具了不实的验资报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你所的行为违背了评估机构的基本职业道德,也动摇了你所的信用基础。为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决定:
  一、暂时停止你所资产评估的资格,立即停止一切评估业务,对评估工作自行检查,进行整顿。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相应处理;

  二、对于你所已受托正在进行评估尚未完成的项目,要立即通知委托单位,转交给其他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或复审;

  三、对于你所已经完成的准备上市的股份制企业的评估项目,现不准以你所评估的名义上市,要立即通知委托单位,须另行委托其他具有从事证券业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复审;

  四、在停业整顿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联合检查组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调查工作,主动提供资产评估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对转评、重评或复审的项目,要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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