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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2 生效日期: 2000-05-12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经济运行和利用外资状况,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现就开发区统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经贸部负责对开发区统计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制定开发区统计指标体系,并负责统计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

  二、外经贸部与开发区建立统计信息双向交流机制。各开发区定期向外经贸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外经贸部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将信息反馈各开发区。

  三、外经贸部根据开发区统计工作的特点,开发编制开发区统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开发区经济运行态势的动态管理。

  四、外经贸部负责对开发区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对各开发区统计工作进行业绩考评。

  五、开发区应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化建设。各开发区应在统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计算机配备及网络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开发区统计报表表式(季报表、年报表)、上报时间和要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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