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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0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23 生效日期: 2000-05-23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为做好2000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西藏自治区教委《关于扩大内地西藏班高中招生计划的请示》(藏教委字(1999)57号)关于“从2000年开始每年高中招生计划在1999年的500人的基础上,增招300-500人,每年达到800-1000人招生规模”的建议,结合内地西藏班办学实际,经研究决定,2000年内地西藏高中班扩大招生,并相应调整内地西藏初中、中专、中师班招生任务。

  二、2000年内地西藏初中班计划招生1520人,其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按9.21%的比例计划招生140人。分省计划招生任务见附件(略)。各有关省(市)教委(教育厅)据此安排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前的准备工作。

  三、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农牧民子女要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70%以上。西藏自治区教委必须严格把关。

  四、为确保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招生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须报教育部批准。

  五、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保证新生质量。西藏自治区教委要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工作,把学习成绩达到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品德好的学生选送到内地学习。
  各内地西藏班(校)在成都接新生时,可进行一次新生体检。发现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可退回西藏

  六、录取新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杜绝各种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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