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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钢铁生产总量控制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06 生效日期: 2000-06-06
发布部门: 国家冶金工业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冶金行业主管部门(厅、局、公司、行业办),各有关钢铁企业:
  四月份以来,国内钢材市场发生明显变化,部分钢材品种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扬,钢铁企业产销情况有所好转。这是国家实施钢铁生产总量控制的方针,经过国家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和大中型钢铁企业共同努力取得的初步效果。为促进钢铁行业平稳发展,特强调继续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增加效益的各项工作方针。在安排六月份钢铁生产计划时,特别要求各地区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冶金[1999]1212号和1235号文件关于今年钢铁生产总量控制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冶管[2000]79号文的计划进度组织好生产经营,合理安排主体设备检修,保持各月度均衡生产,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淘汰落后力度,确保今年钢铁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冶金工业局反映。
  

国家冶金工业局                                  
二000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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