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编办字[200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外经贸企业,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经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外经贸部直属事业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性质为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中编办[2000]90号)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章废止,启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
中编办字[2000]90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你部《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有关问题的函》([2000]外经贸人函字第3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事业编制由50名减为45名,为经费自理的科研事业单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二
新启用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模和已作废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模。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 EDI服务中心
(印模) (作废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