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推广使用两项科技新产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2 生效日期: 1999-03-02
发布部门: 国家煤炭工业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设计、施工单位:
  由徐州金海轻钢建筑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承担的“轻钢结构建筑应用”已被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由原煤炭部武汉设计研究院、徐州煤矿安全设备制造厂等单位承担的ZTB型托罐装置已于1998年3月15日通过部级鉴定。为了尽快将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落实“科教兴煤”的战略部署,现就推广使用上述两项科技新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广应用轻钢结构建筑新技术。轻钢结构建筑是近期发展较快的一种建筑结构,适用于大跨度的单层工业厂房、仓库、栈桥和公共建筑中的体育馆、商场、冷藏库等,也适用于民用建筑、办公楼、装配式别墅等。
  其特点是:
  1.含钢量低。是现行钢结构的65-70%,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80-90%。
  2.工期短。建同样面积的单层轻钢结构厂房只是混凝土结构施工工期的1/3-1/4。
  3.综合造价低。采用轻钢结构建筑综合造价比混凝土建筑低10-20%,比普通钢结构低30%。
  4.抗震性能好。轻钢结构具有良好的变形能力和延长性,抗震性能好。
  5.可作大跨度、大柱距厂房,便于生产工艺的布置。
  6.可搬迁复用。轻钢结构建筑主要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可拆迁异地复用。
  鉴于以上特点,原国家科委等5部门将其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编号为73203425801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积极采用轻钢结构建筑。

  二、积极推广应用ZTB型托罐装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372 条规定:“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必须设置防撞梁和托罐装置”。ZTB型托罐装置具有设计合理、产品结构紧凑、受力条件简单等优点,能有效保护提升容器不发生坠落,发挥作用后恢复原状简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鉴于以上特点,该产品已于1998年3月通过部级鉴定。鉴定号为煤部科鉴字(1998)第029号。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用。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