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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整顿占道市场治理市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0 生效日期: 2003-10-10
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辽市政办发[2003]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整顿占道市场治理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月十日
辽阳市整顿占道市场治理市容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区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整治马路市场,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26号令)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以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就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原则,进一步整顿、规范占道市场,治理市容市貌,促进辽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城市中心区内的占道市场(含临时摊区,早、夜市,下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影响交通的扰民市场予以取缔;对占用城市道路和住宅小区内的各类集贸市场、摊区,以及各类烧烤大排档进行整顿和规范。
  (二)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区内设置占道市场进行重新审批。
  (三)辽阳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市建成区内(指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的各类占道市场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三、实施步骤
  整治占道市场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完成,具体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城区内各类占道市场的开办者和经营者做深入的宣传动员,使之充分理解整治占道市场的重要意义,增强其撤市或退路进厅的自觉性。同时要通过宣传动员,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制意识和环境意识,主动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2.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允许开办集贸市场和早、夜市的道路和地点进行调查确认,并提出规划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二)实施阶段
  1.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工商、城管部门负责,向各市场主办者下达《整顿占道市场通知书》,限期自觉撤市,责令自行拆除临时建筑、违法建筑及各类摊床、摊亭,并吊销营业许可、占道许可。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负责做好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工作,保证按计划撤市。
  2.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依法收回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道路及居民区非法开办的集贸市场。对市场开办者偷税漏税的,税务部门予以追缴税款;对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公安部门要予以严厉打击。
  3.由市清理整治占道集贸市场指挥部组织,对工商部门出租转让的占道集贸市场进行清理。协议出让卖掉地上附着物的,对属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规划批准的临时建筑,以及占道建筑一律无偿拆除;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永久性建筑有房照的,其地上附着物部分经评估后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善后处理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
  4.工商部门负责对重新审批设置的市场进行登记注册,城管、环卫、卫生、防疫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市场交易活动实施管理。
  5.由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企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对占道市场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负责工商、税务、环卫、城管等有关税费的代征代缴。
  6.占道集贸市场实行统一经营后,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市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强行取缔,并予以处罚。对擅自占用小区土地和道路兴办市场的单位和个人,视为侵吞国有资产,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全市城区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顿占道市场治理市容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清理整治占道市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市长戴恩彪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孙世民担任。成员有市工商局副局长何畏、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周广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雨生、市城建局副局长王齐鲁、市建委副主任兼动迁办主任曹宪、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市爱卫办主任周旭、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显民、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文良、市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赵正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健、辽阳日报社总编辑孙力以及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广民兼任,副主任由何畏、王雨生兼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市场管理,整治市容环境工作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城市品位,确保交通顺畅,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自所承担的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二)整治工作要坚决,照顾群众生活要周到。清理整治马路市场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要解决市容市貌整洁问题,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要,同时还应把取缔马路市场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结合起来,安排好特困户的生活。特别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开办市场工作要有条不紊,循序渐进,既要规范,又要不损害摊位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三)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管理好城市是政府的责任,安排好群众生活也是政府的责任。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让广大群众充分支持、理解、拥护这项工作,达到多数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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