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淄政办字[200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度政府规章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起草工作,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保证年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列入调研预备项目的政府规章,起草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视草案的成熟程度,随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七日 附:2005年政府规章制发题目
项目 起草单位
1、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市审计局
2、淄博市国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3、淄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4、淄博市建筑业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市建委
5、淄博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市经贸委
6、淄博市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市法制办
7、淄博市行政执法重大处罚备案规定 市法制办
调研预备项目
项目 起草单位
1、淄博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
2、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与渔业局
3、淄博市医疗机构购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 市房管局
5、淄博市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
6、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7、淄博市县乡公路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