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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3)19号)收悉。为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批复》(教发(2000)118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规定,同意在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基础上,设立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的建制。
二、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西南兵工局(以下简称西南兵工局)主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500人。
三、西南兵工局要加强领导,并督促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实践环节,保证办学质量,充分发挥企业举办高等职业学校的优势,力争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