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药管市[1999]31号
北京市、河南省卫生厅(局)药政处(局):
在我司下发了《关于查处假药增高助长灵的通知》(药管市[1999]19号)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我司。
河北省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此案涉及北京市、河南省辖区内的制售假药行为,现将河北省沧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给我司的报告转给你们,请根据报告提供的线索配合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假药增高助长灵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我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司
199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