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科办厅字〔2005〕18号
机关各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部政府采购工作,现就2005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5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通知》(国机采字[2004]23号),凡从2005年起,各单位笔、文件夹、软盘等办公用品实行定点采购,不再随意采购。定点供应商为北京正元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供应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定点供应商的产品价目表、订货方式、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详情请查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http://zyzfcg.ggj.gov.cn)
二、关于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采购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05]2号)精神,机关各单位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数码摄录机、数码照相机,均由办公厅集中采购;各事业单位采购上述用品,须将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和加盖公章后的协议供货合同复印件报机关服务中心备案。
三、关于空调定点采购和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空调定点采购商仍为北京市复兴商业城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定点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情各单位可登陆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查询。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凡需办公用品,可按照各定点供应商提供的订货方式直接与其联系订货,定点供应商将按合同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送货上门,货款由各单位与定点供应商自行结算。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