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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9 生效日期: 2005-07-19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字[2005]4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贸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进一步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就加强我市金融生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金融安全区的建设力度,金融运行环境得到优化,金融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但当前我市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业占GDP的比重不高;整体发展水平和盈利能力与先进地区比仍有差距;金融业的比较优势在减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等。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区域之间的资金流动,将更多地取决于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观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立足发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建立起“诚实守信、资金流动畅通、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制定科学的区域金融发展规划。各区市在确定本地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科学把握地方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产业支撑。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内在需求,把金融发展纳入经济发展全局,制定长期性和阶段性的金融发展规划,促进区域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完善和落实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
  (二)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民营企业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债务方,对于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作用非常关键。要大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会计制度,依法加大信息披露,完善治理结构,增强资本约束,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扩大银行信贷投放空间。
  (三)结合金融安全区创建,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环境是金融生态的集中表现,是影响资金能否向一个地区集聚的关键因素之一,有关方面要结合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努力完善对诚实守信企业和个人的表彰或奖励机制,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积极开展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企业资信评级市场,做好征信知识宣传工作。
  (四)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体系。加大涉及司法、工商、税务、国土、房产等领域的中介机构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的发展,大力引进先进的中介服务机构。同时,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虚假评估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以防范金融风险为立足点,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要认真贯彻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投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民营经济高新技术及外贸出口的支持。要进一步强化营销观念,优化服务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加大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把金融企业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金融企业需要的人才培养、选拔和引进机制,吸引并留住国内外高级金融人才,造就一支高层次的现代化金融队伍,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金融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加强对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与当地的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搞好协调配合。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逃废银行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创造健康的外部环境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要依据金融生态环境的衡量指标,制定青岛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按时组织开展评价。
  (三)拓宽联系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与金融单位信息互通制度,围绕资金需求动向、经济结构调整等内容,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交流活动、项目推介会和经济形势分析会,促进银企(项目)直接“见面”,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巩固金融业的发展基础。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投向,强化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功能。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要积极协商有关部门组织银团贷款,增强资金的聚集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密切银行间的合作,促进公平竞争。
  (四)加强舆论宣传。紧紧围绕金融生态建设推动经济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有效做法及取得的明显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市形成全面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市经贸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二○○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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