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安监管司办字[200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闪淳昌
副主任:吴晓煜
委 员:梁嘉琨、黄玉治、田淮俊、苏振林、黄 毅、陈 光、石少华、金磊夫、许传播、白海金、窦庆峰、瞿弦和、张力娜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局宣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金磊夫兼任。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