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1 生效日期: 2003-09-11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3]104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
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交委
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强化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措施,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2002)6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30号)要求及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2003年全区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勤务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地区、乡(镇)道路交通和治安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平安大道建设。
  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平安大道创建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等级评价,促进创建路段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勤务制度,强化路面监控,积极应用科技手段,使全区国、省道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积极探索乡村道路交通管理新路子,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地区和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状况有较大改观;严格落实公安部《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的各项要求,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公路巡逻民警队伍执勤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治安防控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通过积极扎实的工作,推动全区公路交通治安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2003年底前,319国道涪陵段、103省道涪陵段要完成四等管理相关任务;303省道(雷石路)涪陵段要达到四等管理水平。
  (二)国道319线涪陵段和303省道(雷石路)涪陵段要创建为区级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在年底前要初步实现“示范路段民警管理到位,执法规范,路面控制力度大,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各类交通违章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的管理目标。
  (三)创建平安大道的所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所辖部门联动力度要明显加大。国、省道行车条件、行车秩序与交通安全状况要有明显改观。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车匪路霸案件和公路“三乱”问题;全年不发生因交通事故、恶劣气候等原因引发的车辆排队长度超过2公里的交通堵塞。创建路段沿线人口中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人数达95%以上;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村(校)建成率达到100%;在易发生坠落事故的路段,防撞墙、防撞护栏等设置率达100%;路面完好率达100%;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公路沿线杜绝违章占道和马路市场。
  三、工作职责
  (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要主动参与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国、省道创建平安大道开展等级评价。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与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等方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公安、交通、区级部门和乡镇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级平安大道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每月召开1次会议,检查督促各村的创建工作。
  2、每月对村民进行1次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各乡镇、街道要书写5幅永久性交通安全标语,每季出刊1期创建工作的宣传专栏。
  3、不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取缔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违章占道、堆物作业,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和修车,洗车等违章行为。
  4、公路沿线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责任制,组建护路队,每月上路巡逻1次,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和抢险救援活动,村民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
  5、创建路段普遍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活动,建成率达100%,95%以上群众基本熟悉交通安全公约的基本内容和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村民无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区公安局
  要充分发挥创建平安大道主力军的作用,牵头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交警、治安和刑侦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各类交通违章,形成严管严治氛围;严格公路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拒绝和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
  1、交通安全畅通
  (1)车辆各行其道,基本杜绝严重超载(超载人数为核定人数的20%以上,超载货物为核定载量的30%以上)和无牌无证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
  (2)及时发现、有效疏导交通堵塞,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迅速恢复交通,不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车辆排队长度不超过2公里)。
  (3)不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交通事故接处警及时。接警后5分钟内出警,30分钟内到达现场。
  (4)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专业客运单位普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
  2、治安秩序良好
  (1)防范控制措施严密,形成路上巡,车上打,站上查,沿线控,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积极预防和及时打击车匪路霸行为,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2)建立区公路巡警支队、刑警支队、公路沿线派出所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接处警、案件移交等不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公路巡警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处理治安案件;刑警支队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处理治安案件;刑警支队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做到及时立案,迅速侦破。
  (3)加强沿线日常治安管理,路边店、修理厂、加油站、旅馆等行业场所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加强对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禁止违法、违章运输危险物品,无爆炸、无泄漏事故。
  (4)沿线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建立以“110”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为中心,指挥统一、信息联通的快讯反应机制。形成“110”、报警电话和报警点共同使用的报警网络。
  (5)各治安卡点、武装检查站、事故(案件)报警点布局合理,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并保持功能正常。
  (6)对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阻断交通的治安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3、公正文明执法
  (1)执勤民警熟悉交通、治安管理法规法规,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法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执勤法规、规定。
  (2)民警纪律严明、警容风纪严整、执勤规范,使用统一的执勤执法规范用语,严格执法,文明执勤。
  (3)不发生公路“三乱”,严格执行“5+6工程”规定。执行处罚时,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4、警务保障有力
  (1)完善公路巡警大队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管辖路段24小时不失控,快速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治安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事故多发和治安状况差的路段,设立执勤点和武检站。创建路段的交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
  (2)保证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统一配置武器、警械等装备。积极筹措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3)民警政治、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制度化,民警素质进一步提高。
  (4)沿线公路巡警大队值班、勤务、内务等制度健全,装备器材、文件档案放置有序,武器、警械管理严密,使用规范。
  5、人民群众满意
  (1)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2)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和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群众等严重违纪事件。
  (3)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区交委
  1、完成319线和雷石路涪陵段危险路段的波形防撞护栏安装工作。强化公路养护和危桥险路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完善标志标线的防护设施。
  2、清除违章占道、缓解堵塞;强化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路段标志明显、导流、分流有序,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道路改造必须要在报纸上发布公告。
  3、公路客运专业运输单位普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要与主管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创建期间专业客运单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积极查处和坚决取缔非客车营运。
  (五)区工商分局
  1、要加强创建路段沿线加油站、路边店、餐馆经营的规范管理,积极主动与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汽车修理厂经营的规范管理,改善道路行车环境。
  2、加强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管理,配合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取缔占道经营,搬迁清溪镇市场、取缔金帝马路市场。
  3、加强广告市场的管理,取缔创建路段的违章广告。
  (六)区教委
  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在全市广泛开展“小黄帽”路队制和“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帮助少年儿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通过学生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促进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1、要与各中小学校签订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2、要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3、经常性教育。利用班会、朝会、团队会、家长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利用开学和放假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每所学校放假和开学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面必须达100%。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两个专题的交通安全或交通法规知识教育。
  4、每月利用校内广播1一2次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每校每学期出两期交通安全宣传板报或专栏。
  5、每学期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一2次。
  6、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演讲、书法绘画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参与率达85%以上。
  7、“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建成率达100%;“小黄帽”护路队建成率达100%,开学期间每天上、放学坚持“小黄帽”路队活动。
  (七)区农机局
  要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素质。组织农机监理人员上路检查农用车辆,严格禁止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章载客和超速、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努力减少农机车辆交通事故,杜绝农用车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八)区广播电视局、涪陵日报社
  要在电视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栏目,广泛宣传交通法规;要安排记者深入创建路段跟踪报道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情况,确保市级新闻媒体每季度专题报道1次以上,区级新闻媒体每月专题报道2次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深化创建内容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今年的创建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深化创建内容,突出创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线和重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职责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头,建立起严格的考核和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大道工作向纵深和广度发展。今年,我区创建平安大道工作要严格对照《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找准差距,采取措施,在创建上下功夫,在规范中求完善,切实推进创建工作,使我区国道、省道达到创建目标管理水平。
  (二)狠抓预防,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交通安全中的责任,建立交通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增强综合预防交通事故的力度;要在整治公路交通事故隐患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加大本辖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制,积极促成整改工作的进行;要加快国省道低等级路面的改造进度,力争国省道路面全部达到次高级或高级标准,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要建立健全交通事故隐患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交通工程安全评估制度,今后凡新建或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强化路面执法和监控,提高道路动态管理效能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加强路面控制作为推动平安大道建设上等级、上台阶的突破口,提高民警上路率和管事率;要主动会同路政、工商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国、省道非交通占道的清理整顿,严格取缔打场晒粮、马路市场、违章占道经营及占道施工行为,改善国、省道通行条件;要积极推进和加快公路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公路监控能力,力争2003年底前,要在区际公路交界处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区政府要在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创建平安大道共和向乡村道路延伸,根据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和集贸市场等情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大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方面的基础工作,提高农用车、摩托车的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的办证率;要进一步提高对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严重阻塞、群体性堵路事件和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能力。区公安、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通知》(渝公交管(2003)99号)精神,完善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加强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急救和伤员转运的综合能力,降低事故伤员死亡率。
  (四)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村(校)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巩固已有成果,创建宣传内容,改变宣传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事故多发的公路沿线和机动车较多的农村地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学校要把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纳入日常工作,与基层交警部门定期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强化工作措施,重点结合村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村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力争年内把创建沿线的所有村社、学校都建成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学校。
  (五)大力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规范化建设
  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公路巡逻民警队编制、营房建设、经费、装备等实际问题,确保创建活动保障有力。公路巡逻民警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狠抓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要建立和规范公路巡逻民警队工作台帐,及时分析辖区交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区政府成立重庆市涪陵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全区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交委、区工商分局、区教委、区农机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业务部门同志为工作联络员。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办公室要强化职能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制度,积极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工作进度,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全区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创建平安大道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平安大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和督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六、评价表彰
  根据市创平办的要求和安排,我区要从2004年1月起对本地参加等级评价的创建路段开展自评,在2004年2月底前将结果上报市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办公室,市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办公室从2004年3月起至4月底止对自评达到四等以上(含四等)管理标准的创建路段进行评价。通过市里评价符合三、四等管理标准的路段由市政府表彰公布。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扎实的开展创平工作,力争按期达到目标要求,并顺利通过市级评估验收。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