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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杂交稻种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0 生效日期: 2000-11-20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合价农字[2000]301号

市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定杂交稻种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今年全国杂交稻种市场严重供大于求,为了支持我市种子工程建设,根据省物价局《安徽省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批发价、零售价在购价基础上,加综合费率,具体价格见附表。

  二、本价格为最高限价,合肥地区执行统一价格,如需上调价格,必须重新审报,经批准后执行,价格下浮时,需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农作物种子属政府定价,各销售部门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价格政策的,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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