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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试验省份高考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11 生效日期: 1999-10-11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学厅[1999]9号
1997年秋季,原国家教委在江西省、山西省和天津市(两省一市)进行了《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及其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试验工作,2000年将有第一批学习新课程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为进一步作好新课程试验省份的高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对高考改革的总体部署,2000年,江西省和天津市将继续'3+2'科目组考试;山西省将进行'3+X'高考科目试验。
  2、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依据普通高中各学科新教学大纲对两省一市的高考单独命题。
  3、在两省一市借读的知青子女使用借读省份试卷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高考报名、考试事 宜和录取的相关政策办法请有关省市尽快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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