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涪陵区奉节县为优秀旅游城区并授予标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30 生效日期: 2003-12-3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3]28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涪陵区奉节县为优秀旅游城区并授予标牌的通知
  渝府(2003)2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和《重庆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区县(市)达标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检查验收,涪陵区、奉节县已符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区)的标准。市政府同意命名并授予“优秀旅游城区”标牌。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