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教高司函[2005]90号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为深入了解部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我司决定对部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教学情况进行一次问卷调查。
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由教务处负责问卷填写,截止日期为6月10日。调查结果上报书面及电子版本各一份。书面材料请寄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邮编:100816;电子材料请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下载,并发送至gaojs_cfc@moe.edu.cn。联系电话:
010-62304906(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66097859(教育部高教司)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教学情况调查表(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