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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实施畅通工程优胜区市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7 生效日期: 2005-01-27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05]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和“大大连”建设的中心工作,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积极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西岗区、中山区、金州区、庄河市“实施畅通工程优胜区(市)”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区(市)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地区要以优胜区(市)为榜样,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做好我市2005年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9件实事,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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