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朝政办发[20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0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 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10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此次调查对于查清我市5年来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此项工作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应于2005年5月份前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我市1%人口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明确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调查时点。这次调查涉及我市的全部县(市)区,抽取约2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约3.5万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三、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选调好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这次抽样调查需要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届时全市需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委会和社区)中选调和从社会临时招聘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各级政府要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质量,同时,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工作。
四、保障调查所需经费。按国家和省的要求,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朝阳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 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禹连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静波 市统计局局长
王继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志毅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杨学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景富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德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丹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世云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陈世云兼任办公室主任。抽样调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随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