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的要求,国家标准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治理整顿乱办班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委治理整顿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石宝祥、杜永生、刘秀钦;电话:82260690、82262590、82261650;传真:82260691;E-mail:shibx@sac.gov.cn;duysh@sac.gov.cn。)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