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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暂定癃清片、甲硝唑注射液药品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6 生效日期: 2001-07-16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医药[2001]260号

  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卫生局、天津警备区后勤部、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中药制药厂生产的癃清片和天津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其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向国家计委提出定价申请。在国家计委正式核定价格前,暂按下列价格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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