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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4年上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4 生效日期: 2004-05-24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国烟科监[2004]32号

湖南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贵州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04年度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烟科[2004]91号)文件要求,决定于6月中旬在湖南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贵州省(市、区)市场进行2004年上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检测地点设在湖南省长沙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工作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组织并主持,由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部分卷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部分全国评烟委员会成员、有关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执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二、国家局将组成10个抽样小组,分别赴各有关卷烟销售仓库进行抽样(具体抽样安排见附件1)。请各省级局(公司)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抽检样品一律使用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封条封样。样品费由抽样点所在省级局(公司)负责解决。

  三、产品检测工作在湖南省烟草质检站进行,长沙卷烟厂技术中心协助,为期六天(6月17日-22日)。委托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承办会务工作,常德卷烟厂协助。国家烟草质检中心会同湖南省烟草质检站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保障工作,并按照GB5606-1996《卷烟》系列国家标准及卷烟条形码检测要求提前做好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请各单位接此文件后通知有关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6月16日到长沙市神龙大酒店报到,并提前将到达车次、航班通知会务组。联系人:陈新联,电话:0731-5799212,13873158745;王己,电话:0731-5799131,0731-6841104;李晓忠,电话:0731-5799297,13908466751。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在5月30日以前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请假(电话:010-63605705)。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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