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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克明等8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1 生效日期: 2006-05-11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字[2006]1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不断加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促进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首位人员给予表彰,授予山东大学教授王克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相建海、山东轻工业学院教授陈嘉川、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烟台分所研究员曹贺全、山东农业大学教授董树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唐启升等6名同志“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研究员杜勤业、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曹春华等2名同志“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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