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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合肥心血管病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6 生效日期: 2002-11-26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合价费[2000]287号

合肥心血管病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病房的定价申请》收悉。
  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本着合理补偿、合理收费的原则,经研究,制定你院特需病房床位费试行标准如下:
  单人间:60元/床日;双人间:40元/床日。
  病房设施:卫生间24小时热水、空调、电话、沙发、茶几、壁橱、席梦思等。
  本次制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内,省有新文件规定的,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此复。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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