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样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15 生效日期: 2005-09-15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5]891号

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和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行为及其相关的表证单书,现将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表证单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传真电话:010-63417974。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目录
   2.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
?  3.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
   4.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
   5.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
   6.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申报表?
   7.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申报表?
   8.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9.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通知书?
   10.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结论?
   11.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处理决定书?
   12.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13.社会保险费文书送达回证?
   14.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