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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四医院输液室收费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6 生效日期: 2003-02-28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医药[2003]68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的函》(津卫财函[2003]34号ぉ收悉。鉴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四医院为方便群众、减轻患者负担,改善了门诊输液室就医条件,输液室环境整洁、舒适,配备了多功能输液沙发椅、电视机等设施和相应的医护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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