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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一段时期来,我国一些地区煤矿连续发生特别重大瓦斯事故,造成严重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要求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煤矿均为瓦斯矿,煤矿瓦斯事故居高不下。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发生煤矿事故76起,死亡121人,其中瓦斯事故14起,死亡5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18.4%和死亡人数的44.6%。特别是南川市云华煤矿“1·16”煤与瓦斯突出和奉节县苏龙寺煤矿“3·17”瓦斯爆炸两起特大瓦斯事故,分别死亡12人、19人。我市是原煤炭部确定的全国6个煤矿事故多发地区之一,“五大灾害”并存,其中瓦斯是煤矿安全的主要隐患,集中整治瓦斯是我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国办发明电(2005)6号文件和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转变作风
  (一)成立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市政府已经成立重庆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具体职责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办发(2005)64号)。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研究提出全市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和主要措施;督促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重点煤炭企业落实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的有关工作;协调衔接煤矿瓦斯集中整治过程中跨部门、跨地区的有关工作;每季度公告全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源及整治情况。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煤矿瓦斯整治和安全改造工作的领导。各地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要建立区县(自治县、市)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工作制度,落实分片责任人,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庆煤炭(集团)公司参照上述要求成立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力量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4)105号)规定,全市33个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要明确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区县(自治县、市)长,要集中精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本地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所有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都必须配备熟悉煤矿采掘、通风、机电、地质等方面专业技术的安全管理人员;年产煤炭超过10万吨的乡(镇),要配齐专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并采取聘任等方式配备相关的煤矿安全技术人员。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煤矿安全生产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行认真督查和指导。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实行带班下井工作制度,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市经委和重庆煤监局要对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进行考核。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3天;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6天;其余国有大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6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12天。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各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对上述人员每月带班下井情况填写记录,逐级报送,作为其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依据之一。

  二、强化集中治理煤矿瓦斯的基础条件和设施
  为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各地区、各煤炭企业必须全力推行以下措施:
  (一)改革采煤方法。所有煤矿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实行壁式开采,并逐步实现后退式开采。未实现壁式开采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进行壁式开采的改造,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方案设计。
  因特殊的地质原因,确实不适合壁式开采的,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出具技术报告并设计相应的采煤方法,经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确认后,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否则,不准生产。
  (二)推行掘进“三专两闭锁”。所有煤矿入井的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隔爆安全标志要求,掘进巷道都应使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都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有瓦斯自动监测系统的矿井,还必须安装瓦斯电闭锁装置。否则,不准掘进。
  (三)建设数字化瓦斯监控系统。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2005年6月底以前,必须全面安装井下瓦斯自动报警断电系统,井下探头的安装位置和数量符合要求,地面终端必须具有接受上级联网监控的输出设备;今年内要建立起矿、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的三级联网监控系统。逾期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准生产。
  低瓦斯矿井,也要逐步安装瓦斯监控系统。2006年底以前瓦斯监控系统的装备率要达到60%,2007年达100%。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出规划,限期完成。
  (四)全面实行“先抽后采,以风定产”。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2005年9月底前必须建成瓦斯抽采系统或移动瓦斯抽采泵站系统,瓦斯抽采率符合“规程”的要求。否则,不准生产。
  所有煤矿都必须进行一次生产能力核定。核定工作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核定的结果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同级监管部门。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以上各项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逐矿落实计划和进度,并于2005年5月底前报市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设瓦斯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一)建设瓦斯防治人才队伍。按照渝办发明电(2005)74号文件规定,在2005年6月底以前,市级煤矿必须配齐总工程师和明确管理矿井“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机构;各类所有制煤矿都必须配备或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由市经委在年内组织一次煤矿矿长(含管理井下安全和生产的副矿长)任职资格的培训,严把矿长任职资格关;乡镇煤矿的瓦检员、放炮员和电工,由重庆煤监局负责组织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坚决淘汰;防煤与瓦斯突出人员由市经委委托重庆煤科分院进行培训颁证。
  凡因上述岗位(工种)人员技术业务素质不合格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追究培训机构和监管机关的责任。
  (二)建设煤矿技术服务体系。凡有10个煤矿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市),都应建立煤矿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为煤矿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已建立起煤矿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要逐步向重点产煤乡镇延伸。凡建有煤矿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都应开展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的维修校验工作,为煤矿提供便捷服务。
二00五年四月四日

附件1:重庆市2005年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分组及任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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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督 导 组              │督 导 片 区     │督 导 矿 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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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组               │南桐矿业公司、万盛、│南桐矿业公司7个矿、 ┃
┃  │组长:刘祖礼(市经委副主任)      │南川市、武隆    │万盛14个矿、南川市25┃
┃  │成员:王春晓、何人忠、母泽生、张博 │          │个矿、武隆3个矿   ┃
┃  │文、万盛煤管部门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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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组               │天府矿业公司、合川、│天府矿业公司3个矿、 ┃
┃  │组长:田洪(重庆煤监局副局长)     │北碚        │合川17个矿、北碚7个 ┃
┃  │成员:周玉明、唐敏、倪建军、合川、北│          │矿         ┃
┃  │碚煤管部门各2人           │          │          ┃
┠──┼──────────────────┼──────────┼──────────┨
┃3  │第三组               │松藻煤电公司、綦江 │松藻煤电公司6个矿、 ┃
┃  │组长:张凤舞(重煤集团副总经理)    │          │綦江29个矿     ┃
┃  │成员:周声才、文世元、华荣政、綦江煤│          │          ┃
┃  │管局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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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组               │永荣矿业公司、大足、│永荣矿业公司4个矿, ┃
┃  │组长:王忠勇            │双桥、荣昌     │大足3个矿、荣昌13个 ┃
┃  │成员:王永国、胡益洪、大足、荣昌煤管│          │矿、双桥1个矿    ┃
┃  │部门各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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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五组               │中梁山煤电气公司、永│中梁山煤电气公司2个 ┃
┃  │组长:唐德智(重庆煤监局一处处长)   │川、市属小矿    │矿、永川25个矿、市属┃
┃  │成员:李广法、熊守祥、张戈宁、永川煤│          │小矿:中心桥、江合煤┃
┃  │管部门2人              │          │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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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六组               │开县、城口、云阳  │开县7个矿、城口2个 ┃
┃  │组长:经国藩(重庆煤监局二处处长)   │          │矿、云阳2个矿    ┃
┃  │成员:罗云、康建稳、开县、城口、云阳│          │          ┃
┃  │煤管部门各 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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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组               │奉节、巫溪、巫山  │巫溪22个矿、巫山1个 ┃
┃  │组长:周毓连(重庆煤监局二处副处长)  │          │矿、奉节13个矿   ┃
┃  │成员:黄素成、奉节、巫溪、巫山煤管部│          │          ┃
┃  │门各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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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八组               │长寿、渝北     │渝北8个矿、长寿4个矿┃
┃  │组长:李敏(重庆煤监局渝中分局局长)  │          │          ┃
┃  │成员:王应生、戴金波、长寿、渝北煤管│          │          ┃
┃  │部门各2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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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组               │石柱、彭水     │石柱6个矿、彭水2个矿┃
┃  │组长:张继勇(市经委煤安处副处长)   │          │          ┃
┃  │成员:姚友江、刘俊宁、高师模、石柱、│          │          ┃
┃  │彭水煤管部门各2人          │          │          ┃
┠──┼──────────────────┼──────────┼──────────┨
┃合计│65人                │20个区县、5个重点企 │228个矿井      ┃
┃  │                  │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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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重庆市境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名单
  一、区县矿井名单(高瓦斯矿井142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2个)
  (一)开县高瓦斯矿井7个:烟山煤矿、金华煤厂、梯子岩煤矿、农具华山煤矿、永发煤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中山村煤矿。
  (二)武隆县高瓦斯矿井1个:沙子沱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个:富民煤矿、桐麻湾煤矿。
  (三)荣昌县高瓦斯矿井13个:永荣双河煤业有限公司、九井煤业有限公司重庆宝华公司长山岭煤矿、重庆宝华公司大石堡煤矿、高坝煤矿、双河镇煤矿、治安乡煤矿、清升镇楠木沟煤矿、杜家坝煤焦有限公司、虹桥煤业有限公司、金竹山煤矿、荣升煤矿、长田坎矿业有限公司
  (四)南川市高瓦斯矿井12个:高寿桥煤矿、国华公司、英岩煤矿、龙腾公司、盛鑫煤矿、创兴公司、宏达煤矿、板桥煤矿、田坝煤矿、桂花园煤矿、吉兴公司、宏兴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3个:水江煤矿、城隆煤矿、大杉坡煤矿、水溪煤矿、东胜煤矿、马尾溪煤矿、三岔河煤矿、高桥煤矿、南平煤矿、大治煤矿、半溪煤矿、先创煤炭公司、大兴煤化工业公司
  (五)奉节县高瓦斯矿井12个:明福煤矿、红河煤矿、金凤煤矿、龙洞煤矿、白槽煤矿、顺发煤矿、河坝坪煤矿、三里峡煤矿、联通煤矿、志明煤矿、水码门煤矿、水田坝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个:金凤煤矿。
  (六)彭水县高瓦斯矿井2个:郁江煤矿、环石墙煤矿。
  (七)大足县高瓦斯矿井3个:跃进煤矿、永安矿业公司、红岩沟煤矿。
  (八)万盛区高瓦斯矿井2个:帮友煤矿、王家坝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2个:铜鼓滩煤矿、田坝煤矿、油坊煤矿、瓮子塘煤矿、铁厂坡煤矿、坪坝煤矿、河洞煤矿、碳口湾煤矿、成渝矿产公司、竹林湾煤矿、龙叫煤矿、邱家湾煤矿。
  (九)北碚区高瓦斯矿井6个:麻柳煤业有限公司、长道沟煤矿、重庆程凯工贸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皮家山煤矿、金华煤矿、皮家山乡罗湾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个:刘家沟煤矿。
  (十)石柱县高瓦斯矿井3个:龙洞煤矿、万梁煤矿、大坪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个:莲花煤矿、茶园煤矿、赶家桥煤矿。
  (十一)永川市高瓦斯矿井25个:桂花煤矿、香炉山煤矿、水井湾煤矿、万家山煤矿、永盛煤矿、祝胜煤矿、花果山煤矿、箕山煤电公司、石马门煤业公司、吊水洞煤矿、鸡冠石煤矿、永和煤业公司、邓家岩水库煤矿、连胜煤矿、扇子湾煤矿二井、协合煤业公司、西源煤矿、永福煤焦公司、泸永桥煤业公司、富家洞煤业公司、深沟煤业公司、踏蹄沟煤业公司、永发贸易公司余家岩洞燃料建材厂、中河沟煤矿、红新煤矿。
  (十二)巫溪县高瓦斯矿井21个:白沙煤矿、大屋煤矿、龙头煤矿、易溪煤矿、龙泉煤矿、保障煤矿、八字庄煤矿、石门煤矿、半溪煤矿、白鹤煤矿、龙台煤矿、团城煤矿东井、团城煤矿西井、中鹿煤矿、大河煤矿、大河煤矿二井、狮子洞煤矿、茶山煤矿、棉元煤矿、茶园沟煤矿、银成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个:檀木煤矿。
  (十三)合川市高瓦斯矿井15个:伍家岩煤矿夏家沟井、伍家岩煤矿赵家井、伍家岩煤矿新风井、小湾煤矿小湾井、小湾煤矿二井、郑家湾煤矿郑家井、郑家湾煤矿磨子岩井、郑家湾煤矿雷兴井、皂树煤矿、胡林煤矿、唐家湾煤矿、太鑫煤业公司太来井、太鑫煤业公司兴隆井、太鑫煤业公司瓦店井、重庆金马煤业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个:伍家岩煤矿伍家岩井、伍家岩煤矿康佳井。
  (十四)双桥区高瓦斯矿井1个:白鹤煤矿。
  (十五)渝北区高瓦斯矿井4个:华山煤矿、麦子沟煤矿、幸福坪煤矿、佰银盛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个:金华能源公司、天华矿产公司、秦华煤矿、秦华硫铁矿。
  (十六)綦江县高瓦斯矿井7个:适合煤矿、安稳煤炭有限公司、皂泥煤矿、松川兴矿业有限公司、永盛煤业有限公司、麒麟煤矿、兴隆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2个:藻渡煤矿、东风煤矿、观音桥煤矿、观音福利煤矿、安稳煤炭有限公司、后溪煤炭有限公司、罗天煤矿、犁园煤矿、黄矸塘煤矿、万隆煤矿、杉树湾煤矿、长宏煤矿、南泥湾煤矿、羊叉煤业有限公司、后庆煤矿、韩家岩煤矿、张河沟煤矿、吉兴煤矿、大山煤矿、三叉河煤矿、紫龙煤矿、安洋煤矿。
  (十七)城口县高瓦斯矿井2个:龙洞沟煤矿、杨家湾煤厂。
  (十八)云阳县高瓦斯矿井2个:上坝乡硫铁矿、上坝乡永兴硫铁矿。
  (十九)长寿县高瓦斯矿井4个:窝凼煤矿、庆丰煤矿、西岳实业有限公司、寨湾煤矿。
  (二十)巫山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个:梯子岩煤矿
  二、重煤集团所属煤矿名单(高瓦斯矿井6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8个)
  (一)高瓦斯矿井6个:其中,永荣矿业公司4个:韦家沟煤矿、永川煤矿、曾家山煤矿、长河煤矿;地方煤矿2个:江合煤矿、中心桥煤矿。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8个:其中,南桐矿业公司7个:南桐煤矿一井、南桐煤矿二井、南桐煤矿三井、鱼田堡煤矿、东林煤矿、砚石台煤矿、红岩煤矿。天府矿业公司3个:磨心坡煤矿、三汇一矿、三汇三矿。松藻煤电公司6个:松藻煤矿、打通一矿、打通二矿、石壕煤矿、逢春煤矿、同华煤矿。中梁山煤电气公司2个:中梁山公司南矿、中梁山公司北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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