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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2 生效日期: 2005-09-22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发布文号: 建人教函[2005]5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 班),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二、培训对象
  各级(包括省、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领导和监督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

  三、授课人员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负责同志,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专家、参与制定起草有关法律法规的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1. 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11月1日报到。
  地点:西安市西北民航大酒店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296号
  电话:029-82123333
  参加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管理、技术人员。
  2. 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11月15日报到。
  地点: 太原市青龙大酒店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302号
  电话:0351-8710333
  参加人员: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站监督执法人员。
  费用:培训及资料费7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合格者,将颁发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印章的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各地、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并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各地区选派5至8名,各中央企业选派10至15名)。请将学员信息填入“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统一以传真方式报名。
  报名联系人:周慧颖、侯树生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58933740、58934153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何任飞  电话:010-58933246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张 强  电话:010-58933920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学员报名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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