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科金服函〔2005〕1号
科技处、外事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06年1月5日至1月27日组织赴巴西'现代生物技术与生物多样性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深入了解和探讨巴西在生物资源多样性的保护、开发、研究和可持续利用,特有种质资源的保护、种植和培育,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现状、发展和经验,重点研究巴西政府在动植物品种改良、生物技术在农牧业的研究和应用,生态平衡、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及做法,汲取巴西政府在协调社会平衡、稳定、高效发展过程中,应对国际竞争的成功经验,掌握并分析发展中国家在兼顾社会发展和保护生存环境之间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指导学科建设和发展。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将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亚马逊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生长环境及其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策、技术、研究和应用物种多样化和生物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利用微生物基因、植物系统发育与演化维持生态平衡、系统保护与恢复巴西特有种质资源的保护、种植和培育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座谈等活动。
三、培训对象
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生物技术及生物多样性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25人左右。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基金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出访时间及拟访单位
出访时间拟定于2006年1月7日至1月27日。国外培训和考察21天,国内预培训2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巴西科技部、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大学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主要城市有:里约热内卢、圣保罗、巴西利亚。
五、主办及承办单位
由基金委生命科学部主办,机关服务中心承办并负责国内的预培训。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的国外培训接待渠道承办境外培训。
六、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推荐参加出国培训的人员1-2名,并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上述二表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请务必于10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请注意纸质原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非外事处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于10月28日前寄回,以便审核,同时交纳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而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它费用如数退还。推荐单位报名时务请交纳报名费,其他交费手续待批准通知下发后办理。
七、费用
培训班的收费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财政部、外交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综合确定,以人民币结算(按当日牌价),所需费用总计4.9万元/人(经费开支预算明细见附表)。
八、汇款办法:
电汇户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0296
用 途:赴巴西培训团报名费
邮政汇款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备 注:赴巴西培训团报名费
支出科目 分 项 收取费用(RMB) 备 注
报名费 审定培训人员名单 1,000.00 报名时务必请交纳报名费,经审确定参团名单后,因故未能成行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呈报审批手续
拟定培训计划及日程
通讯联络
办理签证等各项手续杂费
国内预培训费 食宿费(3天)会议、讲课、资料、交通费等 1,500.00
国际旅费 25,000.00 含巴西境内城市间费
境外培训、翻译及公务活动费 境外21天培训费 (包括:公务活动费、专业翻译费) 5300 按财行[2001]73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局[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执行。餐费和杂费部分除集体活动和用餐外,剩余部分按规定发给参团人员。
境外生活费 境外全程住宿费(正三星或四星级酒店双人间) 10400
餐 费 4100
杂 费(包括:全程司机和陪同费用) 1700
总 计 49000.00 不包括制装费、个人零用费、礼品费等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敬昱
通讯地址:北京市8610信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7256 010-62326933
传真: 010-62326933
E-mail: lijy@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