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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资委2006年度公务员考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4 生效日期: 2005-10-14
发布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局
发布文号:

根据人事部核定的录用计划,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招考45人。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使报考人员及时了解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招考简章》及《政策、技术、考务问答》。

  二、填报的各项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三、“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

  四、“简历”必须填写到月份,并写明自己的具体工作岗位或身份。如:1996.9-2000.7 xx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生;2000.7-2002.9 xx公司财务部会计。

  五、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档案所在单位。

  六、咨询电话:010-63193744,010-63192550。

国资委人事局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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