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7 生效日期: 2004-06-17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2004]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纲要》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近5年的实施计划,是指导生态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04年上半年,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纲要》,开展并完成编制本地本部门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并与即将开始编制的“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要加大生态省建设的宣传力度,为实施《纲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要研究制定生态省建设相关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生态项目建设,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004年是我省生态省建设开始实施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启动和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
2004年6月17日
附:安徽生态省建设指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坚持用近20年的时间建成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省区,是我省新世纪初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宏伟工程。生态省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以及循环经济理念、系统工程方法,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环境质量改善为前提,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的优势,统筹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保证生态省建设的有序进行,省政府决定编制《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本《纲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安徽实际情况出发,重点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近五年的实施计划,是指导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地区、行业和部门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的依据。随着生态省建设的不断推进,省政府将根据情况变化对本《纲要》进行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生态省是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随着全球性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的共同目标。建设生态省,是我省主动融入国际潮流,加快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转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并为后代人发展提供良好基础的根本之举。
  2.建设生态省是发挥资源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的最佳选择。我省出口产品构成以机电产品、矿产品、服装纺织、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主,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制约的重点领域。建设生态省,是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施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战略举措。
  3.建设生态省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强大动力。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经济,可以从根本上整合和重新配置环境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和经济质量,从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完全符合走新型工业化的要求。
  4.建设生态省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省,是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与现代化进程协调发展,促进山川更秀美、人民更幸福的凝聚民心、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
  (二)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和艰巨性
  1.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我省东临长江三角洲,西接中原腹地,是华北与华南的过渡带,有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生态条件。我省气候适宜、降雨充沛,地形多样、土壤肥沃,生态系统多样,是南北物种汇集地和重要的基因库,环境质量和物种的多样性保持良好。可更新资源恢复能力较强,森林覆盖率达到?27.95%?。我省生态环境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长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生态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基本实现“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奋斗目标;实施了淮河、巢湖流域污染治理,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等一大批重点工程;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受到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开始启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增长模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2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69亿,财政收入346.7亿,为建设生态省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基础。
  2.现实差距和建设的艰巨性。生态省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不断下降趋势;矿产资源、水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低;资源型经济总量的扩大与生态环境承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未来气候变化将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仍较严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现象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不足,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型经济比重过大;综合经济实力不强,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
  安徽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生态省建设的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和谐发展。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尊重规律相一致,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把生态省建设建立在加快发展与尊重规律的基础之上。
  2.科教支撑,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发展各类教育,提高建设生态省的科技含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皖战略的紧密结合。
  3.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发挥政府指导、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
  4.积极参与,广泛合作。加强对国外、省外的开放与相互合作,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生态省建设。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现状,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选择条件成熟的领域和区域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整体推进生态省建设。
  (三)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步骤
  1.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
  经过近全省人民近20年的努力,全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合理利用率显著提高,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实力和生态文化底蕴显著增强,基本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使我省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文明进步的可持续发展省份。
  2.生态省建设的基本步骤
  (1)起步阶段(2003年一2007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建立健全生态经济的服务网络和科技支撑体系;形成若干优势明显的生态产业,推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产品;树立生态强省的理念,培育生态文化,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控制淮河、巢湖、江淮分水岭等生态脆弱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要得到恢复和重建;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形成生态省建设良性决策机制,为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2)全面建设阶段(2008年一2015年)
  生态省建设走上健康轨道。树立以绿色资源、生态产业群、生态城镇群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安徽品牌,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进一步均衡发展;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自然和谐、舒适优美的城乡生态环境体系,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管理、科技支撑体系等生态建设体系框架;建成一批重大生态经济建设工程,并逐步产生较好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进一步完善。
  (3)提高完善阶段(2016年一2020年)
  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省建设三大类24项目标,全省有80%以上地级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面形成以生态经济发达为标志、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生态强省形象,生态省五大体系建设趋于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全省生态文化氛围全面形成,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较强,政府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基本建立。全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生态省建设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分区
  (一)淮北与沿淮平原生态区
  本区位于我省北部地区,黄淮海平原南部,主要包括阜阳、亳州、淮北、淮南、蚌埠、宿州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28%。除部分地区有小面积丘陵分布外,地形平坦,自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属冲击平原,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人口密度大,土地承载力低;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沿淮多数湖泊洼地消失,洪水调蓄功能较低,洪涝旱灾交替发生,地下水严重超采,矿产资源强度开发区大面积地表塌陷,属于全省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区。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全面整治淮河及其支流,建立沿淮调蓄洪生态功能区;综合治理旱、涝、盐、碱,防止土壤退化;建立低耗、优质、高产农田生态系统;建设淮河生态防护林、平原农田林网。实施两淮煤矿塌陷区生态复垦工程。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坚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考虑水资源短缺这一重要限制因素;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加强对污水的处理及回用,建立节水型产业体系。鼓励发展种植业和黄牛养殖等优势畜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快发展农副产品为主的深加工业。限制化学制浆、制革、印染等污染严重产业以及高耗水型产业发展。
  (二)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
  本区位于大别山以东、江淮之间,主要包括合肥、巢湖、滁州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岗地、湖滨和沿河平原为主,水热等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分水岭干旱缺水问题突出。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江淮分水岭水土流失严重,巢湖流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常有夏季旱涝、春季低温阴雨和秋季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发生。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实施水土保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从根本上解决江淮分水岭地区易旱问题;治理巢湖污染,重点建设巢湖重要水域功能区。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各种资源,发展高技术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合肥、巢湖经济融合,构建合肥经济圈,使之成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我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合肥向巢湖方向发展,“引湖入城”,把合肥建成现代化的滨湖生态城市,打造“大合肥”,带动卫星城市和卫星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皖西山地生态区
  该区位于大别山东段,是大别山的主体部分,主要由低山与中山组成,包括六安和安庆市的一部分,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地处北亚热带,水热条件优越,地貌类型复杂,垂直分异明显。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暴雨较多、山洪暴发、水土流失问题严重。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龙河口五大水库库区人口压力大,超出土地承载能力,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干扰破坏大。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实施封山育林,建设生态防护林;开展小流域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建设金寨、霍山、岳西三县为核心的皖西水源涵养功能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发展养殖业和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实施以林茶为主,多种经营的大农业发展战略;通过生态扶贫和人口的合理规划布局,实施山区生态移民,减轻大别山北坡库区人口生态压力。
  (四)沿江平原生态区
  本区位于长江安徽段两侧,主要包括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巢湖和安庆市部分地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区内地势低平,地貌类型以岗地、冲积平原和湖泊湿地为主,水热条件优越。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降雨变率较大,水涝、干旱交替发生;湖泊湿地萎缩;矿山开采、加工中造成的地表塌陷、水土流失和酸雨污染等生态破坏现象比较严重。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加强湿地和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建设长江生态防护林;开展矿区废弃土地复垦;建设农牧、农水结合型循环农业经济系统;加快长江流域酸雨治理。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建设以长江沿岸各城市为轴线的集约型经济走廊,围绕中心城市整合发展城镇密集区;发挥沿江优势,增强沿江地区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功能,将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承接长三角、辐射南北的全省新的发展动力源和经济增长极。充分利用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资源和水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加工制造业。
  (五)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区
  本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地区,包括黄山、宣城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东北部为长江支流冲积平原、岗地与湖泊洼地及外围低山丘陵,中部与南部为九华山、黄山和天目山形成的皖南山区,间有一系列断陷盆地分布,黄山莲花峰为安徽第一高峰;南部山区为新安江水库水源区。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多暴雨,易发生洪涝、干旱和低温冻害。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和松材线虫危害较为严重。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实施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森林和旅游资源;建立祁门、休宁、歙县、绩溪为核心的皖南水源涵养功能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生物物种保护。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生态旅游经济。保护世界遗产,将黄山市建设成为著名的生态旅游城市,“两山一湖”建设成为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和会议中心。改善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建设一批林、茶、果生产基地。限制有污染工业的发展。
  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1.以生态经济理论指导经济结构调整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资源型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有重点地改造一批骨干工程,发展一批高新技术工程。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工业生产模式向低能耗、低污染、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方向转变,提高工业整体素质。重点抓好煤炭、冶金、建材、石化、电力、化工、家电、食品加工、汽车及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的污染治理与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推进节水、节油、节电、节煤、降噪、低电磁污染、使用洁净燃料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充分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多次加工增值。
  发挥我省农业资源比较优势,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调整种植业、养殖业内部结构,建设发展一批绿色、有机食品和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生产基地。以优质、高产、高效、安全农业为发展方向,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在淮北平原,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效率,重视农田防护,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主产区。在皖中丘陵,实行粮经作物种植与畜禽水产养殖相结合。在沿淮和沿江低洼平原,以稻棉、蔬菜等粮经作物种植和水产养殖为基础,保持种植业平衡发展,促进养殖业快速发展。在皖西和皖南山地,重视发展以名特稀优农产品为主体,与林业协调发展的山区立体生态农业。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倡导将生态观念和生态文化融入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用生态概念包装旅游资源,用生态文化观念塑造人文景观。加强对全省各类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两山一湖”、皖西南天柱山、皖西大别山、皖东琅琊山、皖中环巢湖、皖北生态文化等旅游区,使生态旅游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支柱产业。
  2.以循环经济理念培育生态产业
  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追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少化。
  建设循环型企业。以冶金、煤炭、电力、食品加工、建材、化工、白酒和啤酒行业的大企业为重点,科学协调、联接企业内不同生产部门的生产经营布局和工艺流程,促进生产工艺横向耦合,促使产业链延伸与根治污染“双赢”。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通过能源、水等资源的梯级利用、物料和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法,对产品从设计、制造、销售实施全方位控制,形成工业生态链网。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运用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选择一批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分析园区内各企业能源、水和原料现状,以及物流、能流的链接关系,科学规划园区内企业布局,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整合、协调园区内企业能源、水、原料的配备关系,提高园区内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新建一批融生态产业链设计、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为一体的生态工业园区。
  培育区域循环型社会。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废弃物和城市中水回用系统,提高社会再生资源利用率。在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基础上,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通过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支持城市生产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培育城乡产业间物质、能量良性循环。
  3.按照清洁生产要求改造生产环境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促使资源依赖型的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污染防治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变污染末端治理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重点抓好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制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现电力行业粉煤灰、酿造行业污染物回收,煤炭行业煤矸石循环利用。
  推进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发展新能源、再生能源和水煤浆等清洁煤技术,开发天然气、煤层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加快推进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提升能源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优质、无公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健全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监测与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农业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监测与管理体制。建立农产品生产、绿色加工认证体系,制订评价指标体系。
  (二)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
  1.培育与保护森林资源
  培育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优化林种结构,营造培育混交林,逐步改造和缩小纯林,发展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增加森林生物产量,充分发展森林的多种功能。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建立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重点建设长江防护林、淮河防护林。至2020年,实施退耕还林66万公顷,封山育林28万公顷,全省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亿立方米。
  推广速生丰产林和兼有生态功能的阔叶林种。重视发展林产工业,推动林业产业化进程。至2020年,建立商品用材林基地250万公顷,经济林基地200万公顷。
  加快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以市、镇、村为点,以道路、河渠、堤岸、农田网格为线,以皖南山地、皖西山地、巢湖流域、江淮分水岭为面,以生态公益林、标志性景观林为片,在全省范围内营造点、线、面、片相结合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至202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全省道路、河流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林网覆盖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40万公顷。
  2.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
  统筹兼顾全流域水资源开发。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发展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做好污水处理回用,提高用水效率。注重农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节水作物,淮北北部黄泛区以低压管灌为主,沿淮及支流河灌区注意修建防渗渠道。江淮丘陵岗地拦截径流、兴塘蓄水,积极推行水稻节水增产灌溉制度。
  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安全评估。尽可能做到充分利用自然水系的调控功能,减轻对生态干扰,保证生态蓄水,保持河道疏通、净化。加快实施退田还湖、恢复湿地、移民建镇工程,保证生态用水,加强功能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旱,化水害为水利,尽量抵消和化解水灾对经济持续发展的负面作用。
  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科学制定水资源供求计划,做好蓄水、引水、调水工作,正确处理防洪与抗旱、开源与节流、上游与下游、城市与农村的用水矛盾,管好用好水资源。
  3.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注意优化用地结构,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调整、撤并、移民方式,促进村以下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相对集中。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控制基本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工程方案减少占用土地。
  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禁止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增强农业用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实施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保护农林病虫害的天敌,减少化学药品施用量,促进土壤肥力再生,减轻种植业对资金投入的依赖。
  4.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从严审批矿产开采权,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科学制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区和限采区、禁采区,禁止在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限期关闭不符合开采条件的矿山。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采矿。对已规划开采的小矿山进行联合经营,实行矿山经营规模化。
  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适度进口生产必须的省外境外矿产,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对已造成生态破坏和发生严重地质灾害的矿山限期整治和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5.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加强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气候生态动态监测系统,分析评估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农业气候区划,改善种植结构,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的建设和发展。
  (三)建立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体系
  1.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积极采用利益导向机制来控制人口,强化对计划外生育人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逐步促使计划生育由行政推动模式向利益调节型转变。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至2020年,全省总人口不突破7100万。
  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和能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型企业,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大力培育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对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维护劳动者权益。
  2.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防治水污染。实施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重视长江水系和新安江水系的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到2020年,所有水体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大、中、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80%、60%。
  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减轻烟尘、粉尘、扬尘污染,不断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逐步推行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制度,制定城市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实行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到2020年,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清除“白色污染”,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城市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工程。到2020年,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防止辐射及其它污染。加强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管,防止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扩大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限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3.创建生态城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结合人口、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条件,优化城市布局,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强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大中城市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用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治理畜禽粪便污染,抓好村庄居住环境“脏、乱、差”治理,积极开展秸秆气化、固化等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促进农村绿化等公益设施建设,保护和修缮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农居建筑要充分体现地方建筑特色与风格,着力追求建筑风格与自然风貌和谐一体。
  (四)建立稳定可靠的保障支持体系
  1.建立生态安全保障架构
  继续构建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水利骨干工程和防洪保安气象、水文保障工程,基本解决淮河流域及江淮分水岭地区的干旱问题。健全城市防洪工程,保证大中城市、重点工矿区、交通干线等安全。重视大中城市水源地建设和水源地保护,建立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
  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工程。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土地征用和项目建设中严格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内容要与在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控制皖北缺水地区城市采用地下水,防止地下漏斗引起城市建成区地面沉降。
  加强生物安全。保护沿江、沿淮湖泊湿地、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丘陵平原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对引入外来物种和转基因动植物种源进行生物安全影响评估。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以上。
  2.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注重生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保护、生态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加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修复等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与科技攻关。支持现有的与生态省建设相关的国家、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科技原创技术研究和各类生态经济模式设计的研究与开发,逐步建立一批在生态农业、清洁能源、中药产业化、环保技术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领域具有权威性的研发中心。
  推进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生态科技示范。引进国内外适用的生态技术,推进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推进清洁工艺、环保设备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生态农产品加工、绿色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的产业化。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产业技术中介机构,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单位创办生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态经济促进中心。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全省各行业以及生态功能区、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住宅等绿色标准体系,明确生态省建设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建立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监测、服务和科技示范体系,消费性工业产品的绿色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社区、生态城镇、生态旅游区的评价标准体系、检查监督体系和认证机构体系。
  3.健全管理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决策与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作出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省建设各项规范标准。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整合环保、气象、水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业监测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全省生态环境、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农林病虫害等生态安全因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预报。
  重视培养人才,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培养一大批熟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的科技人才。完善科技人员分配制度,加大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注重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为生态经济发展培养大量的中初级实用技术人才。
  (五)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生态文明观。
  加强生态文明的研究、宣传与教育。积极开展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文化、生态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生态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培养和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生态观念的任务。
  倡导绿色文化。加强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和保护老庄文化、徽文化等历史人文遗产。兴办绿色学校,开办大中小学生的生态夏令营。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和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使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和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2.倡导绿色生产观。
  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试点推行企业绿色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企业绿色管理考核制度,使之与企业总体经营管理目标有机融合。加大绿色管理的学习培训、设立分级绿色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专职职能部门等多种组织设计与再设计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绿色管理组织,造就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绿色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的领导者和企业家,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绿色生产。
  3.弘扬绿色消费观。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在食品消费上,提倡食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不食用野生动物;在建筑材料上,注重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在生活日用品方面,鼓励购买通过生态标准认证的商品;通过调整消费结构,扩大绿色产品有效需求,引导人们改变消费习惯。倡导创立生态环保型生活环境,鼓励有利于身体和身心的健康消费;鼓励进行教育科研、文艺探讨、体育欣赏等知识型消费;鼓励有利于降低纸币消费污染的信用型消费。

  五、生态省建设优先发展重大项目
  (一)生态工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生态工业园区项目、重要绿色工业产品开发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等。
  (二)生态农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项目、生态农业和精准农业示范区项目、农药和化肥减量及配方使用技术推广项目等。
  (三)生态林业工程
  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公益林项目、封山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平原绿化项目、绿色长廊项目等森林生态网络项目,速生经济林和生态防护林项目、林产品开发项目、林业灾害防治项目等。
  (四)生态旅游工程
  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建设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项目等。
  (五)生态水系工程
  重点建设防洪排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保安项目,建设防旱抗旱、调节气候、调节水源的大中型水库等设施,建设保证城市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的清洁水源工程,继续建设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节水项目、气象预测和气象控制项目等。
  (六)清洁能源工程
  深度勘查煤炭、石油、煤层气资源,建设核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实施传统能源技术改造、锅炉等设备改造项目,开发利用为农村和城镇居民生活服务的沼气、太阳能等生物能源,建设重大能源节约项目等。
  (七)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矿山生态环境重建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
  (八)生态家园工程
  主要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社区项目、重要城市园林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项目,建设生态村庄项目、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项目、生态移民项目。
  (九)生态文化工程
  重点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等设施,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设施项目,创建绿色学校。
  (十)能力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项目、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地质、气象、病虫害等灾害预警预测系统,资源可持续利用系统,生态示范区项目等。
  以上十大工程约为70个大类项目,静态总投资约近2800亿元,到2020年基本建成。
  六、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省政府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生态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就生态省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生态省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纲要》的精神,制定生态市的建设规划、生态县的实施计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行业规划。逐级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实行定期考核。进一步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既要考核经济发展方面指标,也要考核社会发展方面指标,特别是要加强对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等方面情况的考核。
  (二)建立健全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和规章,重点制定生态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修改完善现有规定,不断完善、配套生态省建设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生态省建设法规体系。各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把生态省建设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注意发挥新闻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生态省建设执法检查,对违反生态省建设法规的责任人进行质询,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查处。
  (三)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节
  完善生态产业政策。制定生态经济建设产业指导意见,定期修改和发布优先发展的产业、产品、技术与工艺目录和生态产品标准。培育生态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鼓励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能源、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在投资、融资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态补偿费。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强化节约资源,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四)改革投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省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省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设立生态省建设引导资金。各级财政加大对生态省建设的支持,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等手段,发挥示范和牵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扶持生态省重点建设项目,并使社会资本对生态建设投入能取得合理回报,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社会化运作。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进行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允许经营生态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上为生态省建设项目融资。
  (五)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通过完善法规、制定规划、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搜集和提供信息、典型示范、搞好服务等,为生态省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完成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各级领导要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把生态强省、强市、强县理念融于决策和管理之中。
  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单纯靠行政命令、靠政府推动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 律和群众意愿,把生态省建设与发展生态高效产业、富民小康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群众 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参与生态省建设。生态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杜绝简单化、一 刀切、强迫命令和瞎指挥。
  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切不利于生态省建设的观念,改革一切不利于生态省建设的体制。淡化行政区划界限,强化区域经济联系,加强合作,联动开发。省直机关要加强整体意识,克服部门分割现象,整体谋划、整体投入、整体实施、整体推动。
  (六)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建立战略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坚持“三同时”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由现行的建设项目评价提升到战略决策评价,从决策和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政府制定的发展计划、重大的区域开发和建设规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等,决策或起草过程中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实施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和不利影响,必须有相应的减轻对策和修复治理措施。
  建立生态省建设咨询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损益和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认真论证预审,为决策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加强生态省建设政策研究。针对生态省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七)加强合作交流,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省建设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采取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面向国际组织、国外大企业、大财团和省外客商,推介一批经过科学论证、精心编制、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回报效益的生态省建设项目。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赠款和长期低息、无息贷款,优先安排生态省建设项目。
  加强国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其他省份的生态省建设宝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探索一条适合安徽省情的生态省建设之路。按照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探索一切可能的合作方式,主动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在全社会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理念、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教育、劳动部门要重视生态知识、生态经济技能教育的培训,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生态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发展生态经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省建设工作,形成、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生态省建设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

附件:安徽生态省建设指标(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