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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关于转发2005年第一批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0 生效日期: 2005-10-20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发布文号: 食药监械函[2005]7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下达2005年第一批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5)68号)(附件1)转发至你单位。请按照其中有关医疗器械项目部分的内容,按期、保质地完成制修订任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关于下达2005年第一批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
国标委计划[2005]6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认监委,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
  2005年第一批网上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定,现已公布。本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全部为2004年至今从网上申报的推荐性制定项目,共计448项(见附件1)。另外,还附有国家标准样品计划项目157项(见附件2)。计划项目清单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ac.gov.cn)上查阅并下载。
  请各部门监督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按期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任务。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和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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