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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9 生效日期: 2005-07-19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5]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进农村生态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凉山,根据中发(2005)1号文件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确立的“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努力为“三农”服务,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经济。现就全州农村能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农村能源建设是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生态州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生态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程。对沼气及其发酵残留物的综合利用,可实现产气、积肥同步,种、养、加并举,促进农户基本生活、生产单元内部的生态良性循环。沼气池、太阳能、省柴灶综合利用,达到家居清洁文明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高效化,有效带动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
  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生态凉山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建设示范农户为载体,以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手段,以政策激励和多元投入为动力,发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作用。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整村推进,连片发展,全面提升我州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水平。
  目标任务:从2005年到“十一五”末,每年新建户用沼气1万口以上,力争“十一五”末达到15万口,使全州近三分之一的适宜农户用上清洁、卫生、经济的生物质能源,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
  建设重点:一是结合生态小康新村建设、户办工程、人居环境改造大力推进两建(建沼气池和生态庭院)三改(改厨、改厕、改圈),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做到池、厕、圈合一。二是在蔬菜种植农户中率先普及沼气工程,这是发展无公害蔬菜的有效途径。三是鼓励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酒厂、肉联厂等企业和养殖场、屠宰场建设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四是结合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污水处理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应当按当地规划的要求修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五是新建宾馆、酒店大力推广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工程,既节能,又环保,经济实惠。六是结合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景区公厕沼气化。特别是邛海、泸沽湖、马湖周边的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沼气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今后新建项目必须配套沼气工程,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已建工程和污染较大的已建项目必须限期改造,使生活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切实宣传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以及沼气建设、太阳能利用的高新科技、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激发群众建设沼气、太阳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和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积极的浓厚氛围。
  (二)抓点示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各县市每年重点抓好2—3个沼气建设示范乡镇、做到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规范管理一批。凡承担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的县市,应把项目建设作为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重点来抓,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强化监督审计。实行对新建沼气用户户户编号、一户一卡的制度,将沼气池的建设时间、池容、使用、用户身份证号码等情况逐户登记编号,建立档案。未列入沼气建设重点的乡(镇)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移民帮扶、生态小康新村、水保项目、林业项目、对口帮扶等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沼气建设。
  (三)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农户建沼气的积极性。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用地标准为平坝地区每户15平方米,山区20平方米。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用地要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对进行农村沼气建设的农户“三改”时,在办理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用地时,要按照生产生活用地优先审批。修建沼气池要尽量占用宅基地、非耕地,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扶贫有偿贷款、农村小额信贷要优先承贷给沼气建设农户。
  (四)加强技术培训,搞好技术服务,强化后期物业管理。建立稳定的沼气建设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切实加大对沼气技术的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的沼气技术培训班,为沼气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认真开展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认证工作,持证上岗。技术培训不到位,技术力量达不到要求的县市,不予安排沼气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搞好物业化管理,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全程搞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每口沼气池都能有效使用和发挥效益,保证沼气的永续利用。
  (五)加强沼气的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循环经济的发展。发展沼气除保障生活用气外,还要加强对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把沼气建设同发展生态农业、林业产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加快生态循环经济的发展步伐,开展沼气保鲜、沼液浸种、治虫、防虫、养猪、养鱼、养鸡、养鸭,沼渣作无公害肥料等方面的应用和研究工作。
  (六)强化管理,规范建设。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按照部、省有关规定,加强对沼气建设的监督管理。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沼气生产工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修建,沼气生产工须同农户签定《沼气建设专用合同》。在污水处理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修建污水净化沼气池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设计图纸,经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环保部门方可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主管部门方可核发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单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进行单独施工和预决算,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须持有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沼气生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由州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要加强沼气池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沼气建设和沼气产品综合执法力度,严禁假、冒、伪、劣沼气产品进入市场,严禁任何无专业资质和职业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施工作业。

  四、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打好总体战。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科学规划、培训技术、抓点示范、检查督促。计划部门加强项目监督。财政部门保证投入和资金调度。城建和环保部门要坚持“三同时”制度,推进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建设。生态小康新村建设各帮扶部门要将沼气建设纳入规划、统筹解决。要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实行沼气建设进度月报制。
  要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严格验收,逗硬奖惩。市、县联合成立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沼气建设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逐县市、逐乡、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和奖惩。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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