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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烟草行业重点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7 生效日期: 2003-10-27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烟办培[2003]19号

各省会城市及青岛、宁波、厦门烟草专卖局(公司),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大连、深圳市卷烟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局领导指示,为适应卷烟销售工作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转变,进一步提高全国重点城市卷烟商业企业领导的综合业务素质,现定于11月17日—23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烟草行业重点城市烟草公司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卷烟销售公司(部、处)经理(主任、处长),各省会城市及青岛、宁波、厦门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二、培训内容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专题讲授企业经营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11月16日报到,11月17日至23日培训。
  培训地点: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锥东里26号楼。
  培训费用:培训及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00元。
  培训联系人: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李健、郭靖。电话:(010)63601586、(010)63605278。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培训中心):张秀爽。电话:(010)85976267。传真:(010)85972499。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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