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宿政办发 〔2005〕 2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把《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日
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成人员
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工业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召开制度
会议原则上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并根据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重大环境保护工作适时安排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书情况汇报。
2.市环保局通报有关部门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精神。
3.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关事宜。
4.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四、会议组织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具体会务安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