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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5 生效日期: 2005-12-05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了做好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的统筹安排,请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根据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招标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2006年的全国体育竞赛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拟定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应以2006年的全国体育竞赛招标计划为基础,严格按照招标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竞赛计划,原则上不能够新增比赛,确需增加比赛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请示。奥运会项目管理中心要结合备战2008年奥运会,突出竞赛服务于备战的宗旨,结合国家队备战的训练安排,统筹安排各项目的竞赛活动。
  (二)我国正式开展的99个项目作为计划内项目管理,99个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比赛,不列入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这些比赛作为计划外赛事管理,一事一报。

  二、竞赛计划的分类
  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分为三部分单独列表:
  (一)全国性比赛;
  (二)国内举办的国际性比赛;
  (三)项目联系人。

  三、竞赛计划的要求
  (一)按照全国体育竞赛招标计划的内容,取消或变动的比赛要予以标注。
  (二)在“比赛性质”一栏中,属于总局人事司核定的与运动员成绩津贴挂钩的,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予以注明。
  (三)在“比赛时间”一栏中,应注明比赛起止时间,若比赛时间没有确定的,可填写比赛的天数。
  (四)在“竞赛经费”一栏中,请注明中心对比赛承办单位的经费要求,如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缴纳承办费等。

  四、上报格式的要求
  (一)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首页竞技专栏有“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招标计划”,请打开,即可找到各项目本年度的竞赛招标计划。
  (二)将本项目相应部分复制到Word文档中,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请勿改动表格的格式),修改完毕请将正式打印稿(须有中心加盖的印章)送交,同时将电子文档E-mail传至jn@vip.sports.cn。
  请各项目管理中心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2006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上报竞体司竞赛处。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87182307、87182492
  传真:87182307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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