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直辖以来,全市城镇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规划工作在城镇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龙头”作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重庆直辖、三峡移民迁建等重大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围绕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将城市规划工作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了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重视规划、尊重规划、维护规划的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步伐明显加快,数量明显增多,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水平、较强前瞻性、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规划综合调控作用逐步显现,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庆直辖之初《重庆城市总体规划》确立的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战略目标正逐步实现,“三中心、两枢纽、一基础”的城市功能框架初步形成,主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明显加快,渝西经济走廊的城镇密集带结构基本形成,三峡库区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的规划构想正逐步变为现实,规划综合调控下的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保护区得到了有效控制和保护,城市绿地系统逐步完善,绿地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城市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重庆直辖市的城市形象大幅度提升,受到了市内外、国内外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直辖以来在城镇规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渝中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万州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永川市人民政府、江津市人民政府、大足县人民政府、云阳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富民兴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城乡发展的指导方针,继续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为构建和谐重庆,早日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