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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9 生效日期: 2006-10-19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发函〔2006〕25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函》(陕政函(2004)12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学校代码为10726),撤销西北政法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北政法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西北政法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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