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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杭州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3 生效日期: 2006-07-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杭劳社医[2006]129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和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服务工作,方便相关人员就医,经研究决定,增加杭州方回春堂中医门诊部、浙江中医学院中医门诊部、农工党浙江省委杭州中医门诊部、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中医门诊部为市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浙江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二级)、杭州方回春堂中医门诊部、农工党浙江省委杭州中医门诊部、浙江中医学院中医门诊部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希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本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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